一般情况下,信用卡网贷无力偿还属于民事纠纷,并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自首。但如果存在恶意透支信用卡等涉嫌犯罪的行为,可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向值班民警表明来意,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
首先要明确,正常的信用卡使用和网贷借款后无力偿还,通常是民事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借贷机构主要是通过民事途径追讨欠款,比如电话催收、发送催款函、向法院起诉等。这种民事纠纷并不会涉及刑事犯罪,也就不存在自首的问题。
然而,如果涉及恶意透支信用卡,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若存在这样的情况,若想自首,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是选择投案地点。可以前往当地的公安机关,包括派出所、公安局等。这些场所都有专门的值班人员负责接待前来投案的人。
第二步是表明投案意图。到达公安机关后,向值班民警说明自己是来投案自首的。清晰、明确地表达自己涉及的可能是信用卡犯罪相关问题。
第三步是如实陈述情况。要将自己的身份信息、信用卡的使用情况、网贷的相关情况等如实向民警交代。包括透支的金额、资金的用途、是否有逃避还款的行为等细节都要详细说明。
第四步是配合调查。在自首后,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的证据和线索。如实回答民警的问题,不得隐瞒或虚假陈述。
需要强调的是,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如果确实涉嫌犯罪,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会得到相应的从宽处理。但如果只是普通的无力偿还,应积极与债权方沟通,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