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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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员工是否上班了

2026-01-28 19: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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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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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合创(宁波石化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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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员工有可能上班了,也有可能未上班。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员工正常上班情况下,企业向员工发放最低工资标准,可能是由于企业经营困难等原因。在一些企业面临市场不景气、订单减少等困境时,企业的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但仍需维持一定的运营和保留员工。此时,企业可能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正常出勤上班的员工支付工资。比如一些传统制造业企业,受到行业竞争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企业效益不佳,在保证员工正常上班工作的前提下,只能支付最低工资。

员工未正常上班的情况也较为常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很多地方规定是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费。例如,企业因环保整改等原因需要停工一段时间,在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后,员工没有实际工作,企业可能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向员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

此外,还有可能存在员工因请病假等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所以,仅依据企业发放最低工资标准这一情况,不能简单判断员工是否上班,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发放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员工是否上班了(0)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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