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有效的女方单方面起草的离婚协议书,需包含双方基本信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最后由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在离婚协议书开头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要写清楚男女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内容。这是确定协议主体的重要部分,确保协议所约束的对象准确无误。
要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在协议书中清晰地写明“双方自愿离婚”,强调这是双方真实的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这是离婚协议生效的重要前提条件。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如果有多个子女,要分别说明每个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同时,要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抚养费应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合理确定。另外,还需约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包括探视的时间、方式等,以保障子女与父母双方的正常交往。
财产及债务处理也是离婚协议的关键内容。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并明确这些财产的分割方式。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确定如何分担,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在分割财产和分担债务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此外,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例如,不能在协议中约定限制一方再婚等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内容。
最后,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字,并注明签订的日期。只有双方签字确认,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建议在签订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将离婚协议书备案,以确保协议的执行和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