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若女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若女方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且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若女方下落不明,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处理。
在离婚诉讼中,当男方起诉而女方不出庭时,不同情形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女方是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男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若男方的证据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过,由于女方未出庭,可能无法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
若女方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出庭,比如身患重大疾病、在国外无法及时回国等,女方应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自己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态度和意见。法院会根据女方提交的书面意见以及男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综合判断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处理相关问题。
另外,要是女方下落不明,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女方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若女方仍未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在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时,法院会更加谨慎,以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总之,女方不出庭并不影响离婚诉讼的进行,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