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从犯的判刑时长要依据具体的犯罪类型、犯罪情节等因素确定。通常会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经济犯罪是一类犯罪的统称,包含多种具体罪名,如诈骗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不同罪名的量刑标准差异很大。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以诈骗罪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在诈骗犯罪中是从犯,会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比如主犯可能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从犯可能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等。
再如贪污罪,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若为从犯,可能会在主犯量刑的基础上减轻处罚,可能会被判处五年到十年有期徒刑等。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从犯的判刑,除了考虑主犯的量刑,还会综合考虑从犯参与犯罪的程度、所起作用的大小、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从犯在犯罪中所起作用极小,且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有可能被免除处罚。总之,经济犯罪从犯的判刑是一个复杂的判断过程,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各种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