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坐牢起诉离婚所需时间并非固定,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审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限是六个月。若存在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批准可延长。且第一次起诉若法院未判离,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整个过程可能会更久。
在法律程序上,当男方坐牢时,女方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后,会依据具体情况适用不同的审理程序。
首先是简易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如果案件情况较为简单,证据清晰,双方对于离婚的争议较小,法院通常会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也就是说从立案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法院要审结案件。这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快速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
其次是普通程序。当离婚案件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例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存在较大争议、子女抚养权问题难以协商等,法院会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复杂案件给予足够的时间来查明事实、公正裁判。
另外,在实际的离婚诉讼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这种情况下,原告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再次起诉后,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所以,男方坐牢起诉离婚的整个过程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而花费较长时间,具体时长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