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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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款离婚怎么分

2026-01-24 1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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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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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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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分割需分情况处理。若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一般房屋归首付方所有,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通常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分割,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补偿数额时,要考虑共同还贷的金额、房屋的增值情况等因素。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了50万元,房屋购买时价值100万元,离婚时价值200万元,那么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也需要进行合理计算并由获得房屋一方补偿给另一方。

而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通常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婚姻持续时间、有无过错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可能是平均分割,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比如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且在婚姻中没有过错,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份额。

此外,在处理此类房产分割问题时,还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等,以便在分割时能够准确确定各方的权益。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款离婚怎么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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