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协议离婚的途径就行不通了,此时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需要了解诉讼离婚的程序。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法院的审理阶段。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双方和好,原告撤诉;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按协议内容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是调解无效,进入审判程序。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总之,当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离婚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