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也可以迁移户口,常见的途径有投靠迁移、单位集体户迁移、人才市场集体户迁移等。
在没有房产的情况下,迁移户口仍有多种可行办法。
投靠迁移:这是较为常见的方式之一。如果符合投靠条件,比如投靠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以投靠父母为例,一般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像出生证明、户口本等能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文件。同时,被投靠方需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并且当地户籍政策允许这种投靠行为。不同地区对于投靠迁移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还会要求提供被投靠方的房产证明、居住情况说明等材料。
单位集体户迁移:若所在单位有集体户口,并且单位同意接收,就可以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通常需要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介绍信等材料。单位介绍信一般会说明员工的基本情况以及同意其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意愿。在办理迁移时,要按照单位和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
人才市场集体户迁移:对于一些符合当地人才政策的人员,可以将户口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比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等符合人才认定标准的人员。需要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经过人才市场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人才市场会对迁入人员的档案等进行管理,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迁移户口,都要提前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具体办理流程,准备好所需的材料,以确保户口迁移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