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还款会产生多方面不良后果,包括产生高额逾期费用、影响个人信用、面临催收骚扰,甚至可能被起诉至法院,承担法律责任。
逾期费用是逾期不还款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当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时,贷款机构通常会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逾期利息和滞纳金。这些费用的计算方式可能因机构而异,但一般都会高于正常的贷款利率。随着逾期时间的延长,逾期费用会不断累积,导致还款金额大幅增加,给借款人带来更大的经济压力。
个人信用受损是逾期不还款的重要后果之一。在当今社会,个人信用记录在金融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在银行或其他正规金融机构有逾期还款记录,这些信息会被上报至征信系统,形成不良信用记录。这将对借款人未来的金融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如申请信用卡、贷款购房、购车等都会变得困难,即使能够获批,也可能面临更高的利率和更严格的条件。此外,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逾期记录也会被纳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影响个人在其他领域的信用评级。
借款人还会面临贷款机构的催收。贷款机构为了收回欠款,会采取各种催收手段,如电话催收、短信催收、上门催收等。频繁的催收会干扰借款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给其带来心理压力。而且,如果催收情况严重,还可能影响到借款人的人际关系。
最后,若逾期情况严重且借款人拒不还款,贷款机构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贷款机构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欠款。一旦法院判决借款人败诉,借款人不仅要偿还本金、利息和逾期费用,还需要承担诉讼费用等额外开支。如果借款人仍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财产、限制高消费等,甚至可能将借款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成为“老赖”后,借款人在出行、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都会受到诸多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