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2万元已还1万,新借条需明确双方身份信息、剩余欠款金额、还款时间、利息情况等内容,由双方签字确认才有效。
当欠款2万元已还1万时,重新书写借条是为了清晰界定剩余的债权债务关系,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以下是有效借条的详细写法及要点。
标题:在纸张顶部中间位置写上“借条”二字,明确该文书的性质。
双方身份信息:要详细写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准确的身份信息有助于在出现纠纷时能快速确定当事人身份,顺利解决问题。例如“债权人:张三,身份证号:[具体号码],联系地址:[具体地址],联系电话:[具体号码];债务人:李四,身份证号:[具体号码],联系地址:[具体地址],联系电话:[具体号码]”。
借款原因及过往情况说明:简单阐述最初借款的原因以及已还款的情况,如“因[具体原因],债务人李四于[具体日期]向债权人张三借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截至[已还款日期],债务人李四已偿还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这样能让双方对整个借款过程有清晰的回顾。
剩余欠款金额:明确写出剩余未还的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防止篡改。即“目前尚欠借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还款时间:约定剩余欠款的还款时间,例如“债务人承诺于[具体还款日期]前还清上述剩余欠款”。合理的还款时间有助于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也让债务人有明确的还款期限。
利息约定: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要明确写明利息的计算方式,如“自[起始日期]起,按照[具体利率]计算利息”。若没有约定利息,则注明“双方未约定利息”。
违约责任:可以约定若债务人未按时还款应承担的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以增加债务人按时还款的动力。
签字及日期:债权人和债务人分别签字,并注明签署借条的日期。签字是对借条内容的认可,日期则有助于确定借条的生效时间。
通过以上规范的写法,能确保新借条具有法律效力,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