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调岗员工不同意,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留在原岗工作的,但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单位调岗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这就意味着,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单位不能擅自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有权留在原岗工作。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单位可能具有一定的调岗权。比如,单位调岗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且调岗后员工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了必要的劳动条件等。在这种合理调岗的情况下,如果员工仍然拒绝,单位可能会依据规章制度等采取相应措施。
例如,因企业业务转型,原来的部分岗位已无存在必要,单位将员工调至其他相近且待遇相当的岗位,同时为员工提供了相应的培训,帮助其适应新岗位,这种调岗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即便如此,单位也应该与员工充分沟通。
若单位没有合理理由擅自调岗,员工不同意后,单位以不服从安排等理由对员工进行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让自己留在原岗工作,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因违法调岗期间给自己造成的工资损失等。总之,员工在面对单位调岗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