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相对免于刑事处罚来说,情况没那么严重。不起诉意味着在程序上不将案件交付法院审判,犯罪嫌疑人不会被法院定罪;而免于刑事处罚是在法院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因某些原因而免予刑罚处罚,有犯罪记录。
从定义和适用情形来看。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作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根据法律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酌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而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其前提是法院已经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根据《刑法》规定,例如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
从法律后果来讲。不起诉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不会进入到审判程序,也就不会被法院判定有罪,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对其今后的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影响相对较小。而免于刑事处罚虽然最终没有实际执行刑罚,但行为人已经被法院认定构成犯罪,会留下犯罪记录。这一犯罪记录可能会对行为人在就业、参军、报考公务员等诸多方面产生限制和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不起诉和免于刑事处罚相比,免于刑事处罚更为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