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军服可能涉嫌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或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若后续有买卖等行为),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盗窃军服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军服属于武装部队的制式装备,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如果达到盗窃罪所要求的数额标准,就可能以盗窃罪来定罪处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行为人盗窃军服后进行非法买卖,或者盗窃目的就是为了非法买卖,那么就会触犯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数量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
另外,军服不仅仅是普通的财物,它承载着特殊的象征意义和军事权益。盗窃军服的行为可能会对军队的正常管理秩序、声誉等造成损害。从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队形象的角度出发,法律对这类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军服的行为,法院会综合考虑盗窃的数量、用途、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准确适用法律进行定罪量刑,以保障国家军事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八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