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到规定时间没还,可先与借款人友好协商,给予一定宽限期并重新约定还款时间;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申请支付令或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来追讨欠款。
当遇到借钱到规定时间没还的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毕竟很多时候借款人可能是因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未能按时还款,并非是恶意拖欠。在协商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与借款人友好沟通,了解其未还款的具体原因,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并且重新明确新的还款时间和方式,最好形成书面的补充协议,这样能保障双方的权益。
如果协商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借款人依旧拒绝还款,就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第一步是要收集相关证据,这是非常关键的。证据包括借条、借款合同,它们明确了借款的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时间等重要信息;转账记录,能证明借款的实际交付情况;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以及对还款的相关约定。
一种法律途径是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另一种常见的法律途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若胜诉,而借款人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