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拘留十五天后,若被执行人已履行相关义务,拘留解除后执行程序通常结束;若未履行义务,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也可能会再次对其适用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强制执行拘留是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当拘留期限达到十五天后,会有不同的处理情况。
如果被执行人在拘留期间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那么在拘留期限届满后,拘留措施解除,执行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为此时执行目的已经达成,被执行人通过履行义务使得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若被执行人在拘留十五天后仍未履行义务。法院并不会因为拘留期限结束就停止执行工作。法院会继续采取其他执行手段,例如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信息,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立即进行冻结、划拨。对于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拍卖。
另外,法院还有可能再次对被执行人适用拘留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拒不履行义务的同一行为,法院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再次采取拘留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标准,法院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被执行人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
总之,强制执行拘留十五天并不是终点,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运用多种执行手段,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执行,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