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款不还后开庭时间并无明确法律规定,但法律对案件审理期限有要求。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庭并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庭并审结。不过实际开庭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可能会早于或晚于上述大致时间。
在起诉欠款不还的案件中,开庭时间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法律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这是为了保障司法效率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从实际操作来看,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前期工作。比如,要对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一旦立案,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告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这个答辩期通常是15天。
此外,法院的案件排期情况也是影响开庭时间的重要因素。如果法院案件数量较多,排期可能会比较紧张,开庭时间就会相对推迟。相反,如果案件较少,开庭时间可能会提前。
同时,当事人的一些行为也可能导致开庭时间的变化。例如,当事人申请延期审理,或者需要进行证据交换、鉴定等程序,都会使开庭时间延后。
所以,虽然有审理期限的规定,但起诉欠款不还具体的开庭时间不能一概而论。当事人可以在立案后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大致的开庭时间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