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全责起诉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证据材料,以及起诉状。手续方面,需先撰写起诉状,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通知缴费,之后等待开庭审理。
在车祸对方全责的情况下,若要通过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履行相应手续。
所需材料
首先是身份证明材料。原告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其诉讼主体资格。若原告是未成年人,则需提供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的关系证明。被告方面,若对方是自然人,要获取其身份证复印件或准确的身份信息;若对方是法人(如车辆所属公司),则需提供其工商登记信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关键证据之一。它明确了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是认定对方全责的重要依据。该认定书由交警部门出具,能证明事故的发生经过和责任归属。
关于医疗相关材料,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病历记录了伤者的受伤情况和治疗过程,诊断证明则说明了伤者的伤情和治疗建议。医疗费票据是主张赔偿医疗费用的直接证据,需妥善保存。
若涉及误工费赔偿,还需提供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误工证明应由伤者所在单位出具,说明其误工时间和扣发工资情况。工资流水可以证明伤者的实际收入水平。
此外,若有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等,也是需要提供的材料,用于证明财产损失的具体金额。
起诉手续
第一步是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具体金额)、事实与理由(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和责任认定情况)。
第二步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案件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
若材料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受理案件,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案件正式进入审理程序。之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原被告送达传票。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