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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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立案了怎么撤销案件

2026-01-21 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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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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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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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立案后一般不能撤销案件。因为醉驾属于犯罪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旦立案就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通常只有在存在法定特殊情形时,才可能撤销案件。

在我国,醉驾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驾驶行为,这种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启动对醉驾的立案程序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不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如果醉驾情节极其轻微,比如只是短距离挪车,且未发生任何事故,血液酒精含量刚超过80毫克/100毫升不多,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从而撤销案件。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危险驾驶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拘役,追诉时效一般为五年,如果从醉驾行为发生到立案时已经超过相应追诉时效,也会撤销案件。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但危险驾驶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而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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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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