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证除名流程需依据离婚方式而定。协议离婚的,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析产公证,然后准备好相关资料到房管局申请免征契税,办理析产登记并缴交登记费,最后领取新房产证;诉讼离婚的,无需办理析产公证,直接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等材料按上述后续步骤操作。
要明确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同方式下房产证除名流程有所差异。
对于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除名:第一步,签订离婚协议书,这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事项的书面约定。之后,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析产公证能确保房产分割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第二步,准备好一系列必要的资料,包括离婚协议书(需经公证)、离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携带这些资料前往房管局申请免征契税。因为离婚房产分割通常属于夫妻间的财产转移,符合免征契税的条件。
第三步,办理析产登记。在房管局填写相关表格,提交资料,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需要缴交一定的登记费,具体费用标准各地可能有所不同。
第四步,领取新房产证。在完成上述所有步骤后,按照房管局通知的时间,领取去除了原配偶名字的新房产证。
而对于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除名:由于法院的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无需办理析产公证。直接凭借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房产证、身份证等资料,前往房管局申请免征契税,后续办理析产登记、缴交登记费以及领取新房产证的步骤与协议离婚基本一致。
在整个离婚房产证除名流程中,要注意资料的准备齐全和真实性,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流程操作,以确保除名手续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