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包括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等。
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企业多年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例如,在化工企业中,严格的操作规程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的发生。如果从业人员不遵守这些规定,随意操作,就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不仅会危及自身安全,还可能对其他人员和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免受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从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比如,建筑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电工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等。如果不按要求佩戴使用,一旦发生意外,就会大大增加受伤的风险。
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培训,从业人员可以了解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学会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和工具。例如,煤矿工人通过培训可以掌握瓦斯检测和通风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应对瓦斯爆炸等事故的能力。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及时报告可以使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比如,在工厂中,如果工人发现机器设备有异常声响,及时报告后,维修人员可以及时进行检查和维修,避免设备故障引发更大的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八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九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