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产权年限可能是50年,也可能是70年,具体取决于土地性质。如果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产权年限通常是70年;若为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产权年限则可能是50年。
产权年限的本质。房屋产权实际上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用途的土地,其使用年限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安置房土地性质影响产权年限。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如果安置房所占用的土地是住宅用地,那么其土地使用年限就是70年。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安置房的产权年限和普通的商品住宅一样,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70年。而如果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则为50年。
产权年限到期后的处理。对于住宅用地的安置房,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对于非住宅用地的安置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所以,在了解安置房产权年限时,要明确其土地性质,以便知晓具体的产权年限和后续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