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借钱不还,可通过收集其他证据、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和起诉等方式解决。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若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要积极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聊天记录就是很重要的一种,其中若包含双方关于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明确的交流内容,就可以作为有力证据。转账记录也不可或缺,它能清晰显示资金的流向,证明你确实向对方交付了款项。此外,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也都具有一定的证明作用。
接着,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心平气和地和对方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其偿还借款。也许对方是因为暂时忘记或者遇到了一些困难而未还款,通过友好协商有可能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请共同的朋友、亲戚或者相关的调解机构帮忙从中斡旋,促使对方还款。
若上述方式都行不通,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就会失效,此时需要通过起诉来解决。
最后,起诉是较为有效的解决途径。在起诉时,要准备好前面收集的证据以及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若证据充分,法院会依法判决对方偿还借款。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