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伤人致轻微伤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被判刑,但会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根据伤害后果的不同,法律处理方式有所区别。轻微伤的程度尚未达到刑事犯罪中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以上才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蓄意伤人致轻微伤通常不涉及刑事判刑。
不过,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所以蓄意伤人致轻微伤的行为人可能会被公安机关依据具体情节给予相应的治安拘留和罚款处罚。
同时,受害人还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说,行为人需要对受害人因受伤而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总之,蓄意伤人致轻微伤虽不判刑,但会受到治安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