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包含多个方面,主要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具体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法定标准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是用于安葬死者所产生的费用,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补偿。例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5000 元,那么丧葬费就是 5000×6 = 30000 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若有多个被扶养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比如,有一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扶养,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 20000 元,子女还有 5 年达到 18 周岁,那么被扶养人生活费就是 20000×5 = 100000 元。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是对死者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例如,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30000 元,死者 40 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 30000×20 = 600000 元。
此外,还可能包括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这些费用需要提供相关的票据和证明来确定具体数额。在司法实践中,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赔偿标准也会有所差异。而且具体的赔偿还需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等因素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