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不执行会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包括强制执行财产、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司法拘留甚至面临刑事处罚等。
当一方不执行离婚判决时,法律有多种手段保障判决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支付等,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财产: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例如,在财产分割判决中,若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拒不执行,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银行账户划扣相应款项。
列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这会对被执行人的个人信用产生极大影响,使其在金融信贷、商业合作等方面受到限制。
限制消费:被列入失信名单后,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如乘坐飞机、高铁,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司法拘留: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较轻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
刑事处罚: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离婚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不执行离婚判决不仅会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也会给自己带来诸多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