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骨折谈赔偿金,需先明确责任,再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收集相关证据,与幼儿园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考虑法律途径。
在处理幼儿园儿童骨折赔偿金的问题时,首先要明确责任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幼儿园需对儿童在园内的受伤情况负责,除非其能证明自身无过错。
接下来要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医疗费以实际发生的为准,需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如果儿童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要依据伤残等级来计算。
在与幼儿园协商赔偿时,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各项检查报告、诊断书、缴费凭证,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儿童受伤现场的照片、视频等。这些证据能为赔偿金额的确定提供有力支持。
与幼儿园进行协商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可以先列出赔偿清单,明确各项赔偿的金额和计算依据,与幼儿园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内容。
若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家长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总之,在处理幼儿园骨折赔偿金问题时,要依法依规,合理争取应得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