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限的借条本身一直有效,但因借条产生的债权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从借条本身的效力来看,它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只要借条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借条自成立时起就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这种效力不会因时间的推移而自动消失。也就是说,借条会一直有效,它始终是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
然而,在法律层面,涉及到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因借条所产生的债权时,就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对于有期限的借条,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例如,借条约定2023年1月1日还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3年1月2日开始计算,到2026年1月1日止。在这三年期间,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要求债务人还款,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另外,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导致债权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会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所以,债权人应当及时关注诉讼时效问题,在必要时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