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车祸责任划分不服交警判罚,涉及结案时间会因处理程序不同而有差异。一般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在30天内会有复核结论,但如果进入民事诉讼程序,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通常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二审一般3个月内审结。
当对交警作出的车祸责任划分判罚不服时,首先可通过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程序来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如果复核后仍未解决争议,当事人可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审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判决作出后,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所以,对车祸责任划分不服交警判罚后的结案时间,会受到处理程序以及案件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