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几千不还不一定会成立骗贷案。骗贷案的认定需要符合特定的构成要件,单纯的欠款不还通常属于民事违约行为,只有在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贷款等条件时,才可能构成骗贷犯罪。
在判断网贷几千不还是否会成立骗贷案时,要依据骗贷罪的构成要件来分析。骗贷罪,即贷款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从主观方面来看,如果借款人在申请网贷时,有真实的借款需求,只是后来因为客观原因,如突发重大疾病、失业等导致暂时无法偿还贷款,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故意,那么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骗贷案,而属于民事纠纷。网贷平台通常会通过催收、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追讨欠款。
然而,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就存在欺骗行为,比如提供虚假的身份信息、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目的是骗取网贷平台的信任从而获得贷款,并且在获得贷款后,将贷款用于挥霍、赌博等非正当用途,或者直接失联逃避还款,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进而可能构成骗贷案。不过,对于骗贷案的认定,还需要考虑贷款金额、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但司法实践中,一般会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总之,网贷几千不还本身不一定构成骗贷案,需要结合借款人的主观故意、申请贷款时的行为以及后续的还款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