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致人重伤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绑架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当绑架行为导致被绑架人重伤的后果时,法律给予了极为严厉的处罚。这是因为绑架行为本身就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而致人重伤更是加剧了这种危害程度,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绑架致人重伤”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重伤的结果必须与绑架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重伤是由于绑架过程中的暴力行为、非法拘禁等行为直接导致的。对于重伤的鉴定需要依据法定的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来进行,以确保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法律作出这样的量刑规定,旨在通过严厉的刑罚威慑潜在的犯罪分子,减少绑架犯罪的发生,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犯罪行为的一种严厉制裁,体现了法律对于严重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总之,绑架致人重伤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情形,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