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丧偶后,财产分配需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先分割一半给在世配偶,剩余部分与死者个人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在处理一方丧偶后财产分配给另一方的问题时,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分是关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丧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将其中一半划分给在世的配偶,因为这部分本身就属于在世配偶所有。而剩下的另一半以及死者的个人财产,才会作为死者的遗产进入分配程序。
接下来看遗嘱继承情况。如果死者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财产分配将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充分尊重了死者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例如,死者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自己的全部遗产都留给在世的配偶,那么在世配偶就可以依据遗嘱获得相应的财产。
若死者没有留下遗嘱,就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会均等分配遗产份额。不过,在实际分配过程中,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总之,一方丧偶后财产分配给另一方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需要依据具体情形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