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房屋预售许可证号可以通过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也能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查询,还可在售楼处查看张贴的证件。
官网查询:大多数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都设有专门的官方网站,用于公布房地产相关信息,其中就包括房屋预售许可证。打开搜索引擎,输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名称,找到其官方网站。进入官网后,在网站的导航栏或搜索框中查找“房地产信息查询”“预售许可查询”等相关板块。进入查询页面后,按照提示输入项目名称、开发商名称、预售证号等关键信息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查询。这种方式方便快捷,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而且信息较为准确和全面。
现场查询:可以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住建局政务服务窗口等。前往时,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工作人员说明要查询的房屋项目相关信息,请求协助查询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号。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信息,在内部系统中进行查询,并提供相应的查询结果。现场查询能够直接与工作人员沟通,对于一些复杂的问题可以得到及时解答。
售楼处查看:按照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房屋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可以直接前往售楼处,在显眼的位置查找是否有张贴房屋预售许可证。仔细查看许可证上的相关信息,包括许可证号、项目名称、房屋坐落位置、预售房屋面积、发证机关等内容。不过,在查看时要注意核实许可证的真伪和有效性,确保其是当前有效的证件。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