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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是否赔偿损失

2025-12-26 08: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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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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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归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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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致人死亡,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会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对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在商业险中,通常保险公司会依据保险合同约定不予赔偿。

首先从交强险角度来看,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也就是说,在无证驾驶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于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会进行垫付,这是为了保障受害人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减少因事故带来的伤害。不过,垫付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向无证驾驶的致害人进行追偿。并且,对于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交强险是明确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再看商业险方面,商业险的条款通常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制定的。在大多数商业险合同中,都会把无证驾驶作为免责条款。因为无证驾驶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大大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保险公司是基于正常的风险评估来确定保险费率和承担保险责任的,无证驾驶这种高风险行为超出了正常的风险范围。所以,一旦发生无证驾驶致人死亡的情况,按照商业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会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的。

综上所述,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对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在发生事故后也会面临复杂的法律和赔偿问题。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保险合同约定来看,无证驾驶者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是否赔偿损失(0)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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