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有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一般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3年后会因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而可能失去胜诉权,但欠条本身不会失效。
在法律层面,欠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当欠条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时,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对于有还款期限的欠条,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债权人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可能受到损害,此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在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债权人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比如要求债务人还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有积极追讨债务的行为,就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而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那么债权人可能会失去胜诉权,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请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欠条本身失效,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只是不受法院的强制力保护。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债务人履行后,也不能以不知道诉讼时效为由要求返还。
另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即使有还款期限的欠条,也要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诉讼时效问题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