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事故对方全责时,索赔可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若协商成功,可获相应赔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申请交警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索赔。
在高速事故中,若对方被认定为全责,索赔需按一定步骤进行。
首先是及时报案与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查,确定事故责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留存车辆受损、人员受伤等相关证据。
接着是协商赔偿事宜。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沟通赔偿问题。全责方的保险公司会安排定损员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确定维修费用。此时,应提供齐全的资料,如驾驶证、行驶证、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若造成了人身伤害,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相关凭证,以便后续索赔。
若协商顺利,全责方保险公司会按照定损结果进行赔偿。赔偿范围通常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辆施救费用、车载物品损失、经营性车辆的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的替代交通工具费用等;若有人身伤害,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然而,若协商不成,有两种途径可进一步维权。一是申请交警调解。可请求交警部门介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交警调解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问题的解决。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调解仍无法达成满意结果,可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程序,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