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6岁女儿的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一般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可能归父亲抚养,也可能归母亲抚养。
在我国,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遵循的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对于6岁的女儿,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诸多因素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这包括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工作稳定性等。经济收入稳定且较高的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在争取抚养权时可能更具优势。例如,一方有稳定的高薪工作,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舒适的居住环境等,相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住房条件也是重要因素,如果一方拥有宽敞、舒适且适宜孩子居住的房屋,也会在抚养权争夺中加分。
陪伴时间和照顾能力:法院会考虑哪一方能够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照顾。如果一方工作时间较为灵活,能够经常接送孩子上学、辅导作业、参加孩子的课外活动,相比工作繁忙、经常加班的另一方,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比如,一方从事自由职业,时间安排较为自由,能更好地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这对争取抚养权是有利的。
孩子的意愿:虽然6岁的孩子认知和表达能力有限,但在一些情况下,法院也会适当考虑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更愿意和某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条件,法院会将孩子的意愿作为参考因素。
双方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法院会考察双方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是否良好。如果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吸毒等,或者有暴力倾向、违法犯罪记录等,可能会被认为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从而在抚养权争夺中处于劣势。
此外,如果之前孩子一直由某一方照顾,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法院也会倾向于维持这种现状,以减少对孩子生活和心理的影响。总之,离婚时6岁女儿的抚养权归属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