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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拖车费用由谁承担

2025-12-22 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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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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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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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拖车费用一般由执法部门承担。但如果是在车主违法停车等情况下,为了疏导交通等进行的拖车,且后续通知车主来领取车辆,车主逾期不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可能需车主自行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这是因为交警拖车属于执法行为,其目的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等公共利益。这种情况下,拖车行为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一部分,相关费用理应由行政机关承担,不能转嫁给当事人。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当车辆因故障或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正常行驶,车主主动请求交警帮忙拖车,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涉及拖车服务的费用问题。不过这并非是交警执法拖车的费用,而是属于一种额外的服务,费用通常由车主自行承担,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拖车距离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另外,对于车辆被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后,如果车主在接到通知后,没有及时前往领取车辆,导致车辆在停车场长时间停放,由此产生的停车费用可能需要车主承担。因为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车主有责任及时处理相关事宜,避免不必要的费用产生。

总之,交警执法拖车的基本费用通常由执法部门承担,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车主主动请求服务或未及时领取车辆等,可能会产生由车主承担的费用。车主在遇到车辆被拖的情况时,应及时与交警部门沟通,了解相关费用的承担情况,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交警拖车费用由谁承担(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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