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跑了,担保人可通过审查担保合同效力、确定担保类型、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财产线索、行使追偿权等方式自保。
当债务人跑了,担保人想要自保,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审查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合同可能因主体不适格、内容违法等原因而无效。若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可能无需承担担保责任。例如,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担保人应仔细审查合同是否存在这些导致无效的情形。
确定担保类型。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在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要明确自己属于哪种担保类型,以便正确应对债权人的要求。
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即使债务人跑了,但可能有一些财产可供执行。担保人可以协助债权人寻找债务人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并及时提供给债权人。这样既能帮助债权人实现债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己的担保责任。
最后,行使追偿权。如果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那么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已经支付的款项。在追偿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支付凭证、担保合同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债务人跑了,担保人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身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