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离婚时孩子尚未出生,不存在抚养权判决问题。孩子出生后,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会判给母亲抚养,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可能判给父亲。
在法律层面,孕期意味着孩子还未出生,此时不存在抚养权归属的判定。因为抚养权是针对已经出生的子女而言的。不过,夫妻在孕期离婚时可以就孩子出生后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基于孩子在婴幼儿时期对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的依赖,母亲能给予更细致的照顾和关爱,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比如,母乳喂养对婴儿的健康至关重要,母亲在这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如果母亲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病,为了孩子的健康,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比如母亲对孩子不管不顾,父亲积极承担抚养责任,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父亲。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总之,孕期离婚虽然当时不涉及孩子抚养权判决,但孩子出生后的抚养权判定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为首要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