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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屋产权到期怎样解决问题

2025-12-18 1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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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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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太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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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屋产权到期通常指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房屋所有权本身永久有效。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细则待法律明确;非住宅建设用地需提前申请续期并补缴土地出让金,未获批准或因公共利益收回的将依法补偿。

商品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构成,其中房屋所有权不存在期限限制,永久属于产权人,而土地使用权因土地性质不同有明确期限(住宅通常70年,商业、工业等非住宅多为40年或50年),民众关注的“产权到期”实际是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

针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59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消除了住宅产权人的核心顾虑。关于续期是否需要缴费,该条款同时指出“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续期费用细则,但多地已开展实践探索,例如温州曾对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住宅项目按评估价的1%-1.5%补缴土地出让金(约数千元至万元不等),深圳也对部分到期住宅采用“按年缴纳”或“一次性补缴”模式,且明确对低收入群体、特殊困难家庭可申请减免,整体体现“低费率、广覆盖”原则,保障普通民众居住权益。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处理方式与住宅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产权人需提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若土地使用权因城市规划调整、公共利益需要(如建设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等)被政府收回,产权人有权获得土地使用权补偿和地上建筑物补偿,补偿标准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按房屋市场评估价、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综合确定,确保产权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殊情形下,若房屋产权到期时房屋已因自然灾害、老化等原因灭失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需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若房屋仍具备使用价值,按上述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则办理;若房屋已无法使用且需拆除,产权人可依据《民法典》物权编及拆迁补偿相关规定,通过与征收部门协商或法律程序获得补偿,补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搬迁损失等,保障产权人财产权益。

为避免产权到期纠纷,产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应对:一是查询不动产权证明确土地使用年限,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登记信息会清晰标注土地使用权起止日期;二是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1-2年关注地方政府出台的续期实施细则,提前准备申请材料(如非住宅);三是若房屋拟转让或抵押,需在交易中明确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避免后续争议。

总体而言,我国法律体系对产权到期问题已有明确框架,住宅自动续期保障居住稳定,非住宅规则兼顾公共利益与产权人权益,未来续期费用细则也将进一步体现“保障民生、公平合理”原则,民众无需过度担忧产权稳定性。

商品房屋产权到期怎样解决问题(0)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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