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配。通常会先计算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公积金的总额,然后由获得公积金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可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来确定具体分配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在离婚时,需要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确定公积金数额:要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公积金账户内的实际余额。可以通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取详细的账户信息和缴存明细,以此来确定具体的公积金数额。
分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商分配。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经济状况、抚养子女等因素,自行协商公积金的分配比例和方式。这种方式较为灵活,能够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具体需求。另一种方式是通过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就公积金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遵循公平原则,通常会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总额进行平均分割。
补偿方式:由于公积金一般不能直接进行分割,通常是由拥有公积金账户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的比例来计算。例如,若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公积金总额为20万元,法院判决平均分配,那么拥有公积金账户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10万元的补偿。
夫妻离婚时公积金的分配需要遵循法律规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分配方式,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