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并为不动产权证后,过户给子女主要通过买卖、赠与、继承三种方式办理,核心流程包括准备材料、签订相关协议、缴纳税费、提交过户申请并完成不动产登记。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原房产证和土地证已合并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在同一证书中。将不动产权证过户给子女,需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方式,以下为三种主要方式的具体说明:
一、买卖方式过户。该方式适用于父母在世时,通过正常房屋交易流程将房产转让给子女,是实践中较常见的生前过户方式。办理时需注意:流程方面,首先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可通过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模板或自行拟定),明确交易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其次准备材料,包括父母及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不动产权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随后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再持完税证明、合同及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过户申请;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簿,子女即可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税费方面,需缴纳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和子女是否首套房确定税率,首套90平方米以下1%、90平方米以上1.5%,二套90平方米以下1%、90平方米以上2%,部分城市有差异)、个人所得税(若房屋为父母“满五唯一”住房,可免征;否则按差额20%或全额1%缴纳)、增值税及附加(房屋持有不满2年需按5.6%缴纳,满2年免征,非普通住宅满2年可能按差额征收)。
二、赠与方式过户。该方式适用于父母无偿将房产赠与子女,需在生前办理。流程方面,需先签订《赠与合同》,明确赠与双方身份、房产信息及赠与意愿;部分地区要求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具体以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为准);准备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不动产权证、赠与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等;缴纳税费后提交过户申请,审核通过后领取新证。税费方面,主要涉及契税(通常为3%-5%,具体按当地规定执行)、印花税(合同金额的0.05%,双方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若赠与双方为直系亲属,可免征个税;增值税及附加,若赠与的房产持有满2年,免征增值税,不满2年需按规定缴纳。需注意,子女通过赠与获得的房产,未来再次出售时,可能需按差额20%缴纳个人所得税(若不符合“满五唯一”条件)。
三、继承方式过户。该方式需在父母去世后办理,仅适用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场景,通常税费成本最低。流程方面,需先取得继承权证明文件,若父母生前立有遗嘱且经过公证,可提供遗嘱公证书;若无遗嘱,需所有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其他子女)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明确由目标子女继承房产;准备材料包括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父母的死亡证明、不动产权证、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生效继承判决书)等;持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审核通过后完成登记。税费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仅需缴纳印花税(0.05%,按房产评估价或合同金额计算),无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其他税费。但需注意,继承过户需在父母去世后启动,且若存在多名法定继承人,需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并出具书面声明。
综合来看,三种方式各有适用场景:若父母在世且房产符合“满五唯一”条件,买卖方式可能更划算;若希望生前无偿赠与且不考虑未来转售税费,可选择赠与;若父母已去世且无其他争议,继承方式税费最低。办理时需根据房产年限、子女住房情况、家庭结构等因素综合选择,并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税务部门,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