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划分依据是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主要责任方通常承担60%-90%的责任比例,次要责任方承担10%-40%的责任比例,具体需结合事故成因、过错程度等实际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
车祸责任划分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核心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根据上述法规,责任划分的核心标准是“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非简单以事故结果或损害大小判定。
划分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的核心要素包括两方面:一是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即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如未保持安全车距、违规变道等行为可能直接引发碰撞;二是“过错严重程度”,即行为违反交通法规的性质,如酒驾、闯红灯属于严重过错,未开启转向灯则属于一般过错。两者结合,作用越大、过错越严重的一方,责任比例越高。
具体责任比例范围有明确参考标准:主要责任方通常需承担60%-90%的事故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10%-40%。例如,若一方因闯红灯(严重过错)与未注意观察的另一方发生碰撞,闯红灯方可能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承担70%),未注意观察方为次要责任(承担30%)。但比例并非绝对固定,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记录等证据综合判定,特殊情况下可能调整比例。
常见的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情形可帮助理解划分逻辑:若一方存在酒驾、毒驾、超速50%以上、逆行、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并直接导致事故发生,通常被认定为主要责任;另一方若仅存在未系安全带、未及时刹车等一般过错,或无过错但需承担次要责任(如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机动车可能因“无过错责任”承担次要责任)。反之,若双方均有过错,但一方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更显著(如未减速让行导致碰撞,另一方仅轻微超速),作用显著方为主要责任,另一方为次要责任。
责任划分需经法定流程确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过现场勘查、车辆检验、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调查事故成因,在勘查之日起10日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以一次为限。
责任划分直接影响后续权益:主要责任方需承担更多赔偿责任(包括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等),若造成重大事故且负主要责任以上,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处罚;次要责任方赔偿比例较低,保险理赔时,交强险优先赔付,商业险按责任比例承担。因此,责任划分不仅关系民事赔偿,还可能涉及行政或刑事责任,当事人需重视事故后的证据固定与责任认定流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