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逃逸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通常构成交通肇事罪,若存在逃逸致人死亡或故意加害等情节,可能升级为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具体罪名需结合事故后果、逃逸行为的主观意图及后续行为综合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撞人后逃逸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罪名,需从事故性质、逃逸行为的主观心态及后果三方面分析。
首先,交通肇事罪是基础罪名。若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如超速、酒驾、无证驾驶等),导致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即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时逃逸行为属于法定加重情节,而非独立罪名。根据刑法规定,普通交通肇事罪量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存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情节,量刑升级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逃逸致人死亡”是更严重的加重情节。这里的“逃逸致人死亡”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与逃逸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即肇事者为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二是肇事者对死亡结果的主观心态为过失(如轻信他人会救助)。根据刑法第133条,此类情形量刑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需注意,若肇事者在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事故致人死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意犯罪”(如逃逸中故意冲撞他人),需数罪并罚。
最后,特定情形下可能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若肇事者在撞人后,为逃避责任故意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遗弃,或采取其他手段(如将被害人移入偏僻路段、锁入车内等),导致被害人因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此时肇事者的主观心态已从过失转化为故意(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重伤结果发生),将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例如,肇事者撞人后发现被害人未死亡,为避免承担责任将其拖至路边草丛隐藏,最终导致被害人失血过多死亡,即构成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此外,需特别注意“逃逸”的认定标准。司法解释明确,“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使事故本身未达到“重大事故”标准(如仅致人轻伤),但若肇事者为逃避行政处罚(如酒驾、无证驾驶)而逃逸,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仍需承担行政责任(如吊销驾驶证、罚款);若逃逸行为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肇事者需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撞人后逃逸的行为并非单一罪名,而是以交通肇事罪为基础,结合逃逸情节、后果及后续行为,可能升级为更严重犯罪的法律评价。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严格区分“单纯逃逸”“逃逸致人死亡”与“故意加害”,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