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驾驶撞人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需结合违法情节与事故后果,包括行政罚款、行政拘留、刑事处罚(如交通肇事罪)及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处罚需根据是否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责任划分综合判定。
无牌无证驾驶撞人的处罚涉及行政、刑事、民事三重法律责任,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综合认定。
一、行政责任:无证与无牌驾驶的双重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无牌驾驶与无证驾驶均属独立违法行为,撞人后将合并处罚。
1.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若驾驶人属于“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者驾驶”,车主也将被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并处吊销驾驶证。
2. 无牌驾驶的处罚: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公安机关可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牌证并依照规定投保交强险,处200元罚款;若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将被罚款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扣留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 撞人后的加重情节:若事故因无牌无证驾驶直接导致(如未悬挂号牌影响责任认定、无证驾驶导致操作失误),驾驶人将被认定为主要或全部责任,行政罚款金额可能按上限处罚,拘留期限也可能延长。
二、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无牌无证驾驶撞人若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可能触犯《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具体量刑如下:
1. 基本犯情形:造成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存在“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情节的,即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 加重情节:若事故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或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 逃逸或特别恶劣情节: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如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重伤且负主要责任),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需注意,若驾驶人存在“明知无牌无证仍驾驶,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故意,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更重(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损失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三、民事赔偿责任:全额承担事故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1187条,无牌无证驾驶撞人造成他人损害的,驾驶人需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
1. 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 财产损失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
需特别说明,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造成的事故损失不予赔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且有权向驾驶人追偿,商业三者险则明确免责。因此,全部赔偿责任需由驾驶人自行承担,若驾驶人无力赔偿,受害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
综上,无牌无证驾驶撞人是“违法叠加、责任升级”的行为,轻则面临数千元罚款与拘留,重则构成犯罪需承担牢狱之灾,且需全额赔偿事故损失。此类行为严重威胁道路安全,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