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电动汽车撞人后的处罚需结合电动汽车属性(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事故后果等综合判定,主要涉及行政处罚(罚款、拘留)、民事赔偿责任,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首先需明确电动汽车的属性认定,这是确定处罚依据的核心前提。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若电动汽车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最高时速≤20km/h、整车质量≤55kg、电机功率≤400W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则属于非机动车;若超出上述标准,如最高时速>20km/h、整车质量>55kg或电机功率>400W,则可能被认定为“轻便摩托车”或“普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此类车辆需持有相应驾驶证(如F证、E证)。
其次,针对机动车属性的电动汽车,无证驾驶行为本身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若在此过程中发生撞人事故,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划分事故责任:若驾驶人全责或主要责任,需承担对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若致残)等全部或主要民事赔偿;若车辆未投保交强险,驾驶人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医疗费用1.8万元、死亡伤残18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先行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承担。
若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如致1人以上重伤且驾驶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存在逃逸或酒驾、毒驾等情节,刑期将升级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非机动车属性的电动汽车(即合规电动自行车),现行法律未规定“无证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但撞人后仍需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与机动车事故一致,具体金额根据双方过错比例(如行人是否闯红灯、横穿马路等)确定。不过,若驾驶人存在醉酒驾驶、逆行等违法行为,可能被认定为主要或全部责任,需全额赔偿。
此外,无论电动汽车属性如何,若事故造成对方死亡且驾驶人负主要以上责任,即使车辆为非机动车,若存在故意碰撞等极端情形,还可能涉及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同时,车辆未登记、未年检等问题,可能被交警部门另行处罚(如罚款200元),但不影响事故责任的核心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