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不交履约保函怎么处理

2025-12-13 08:29:23
0 浏览
推荐律师
杜俊翔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安徽中谊诚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不交履约保函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合同相对方可通过催告履行、协商替代担保、追究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等方式处理;违约方应及时补正或协商解决,必要时通过诉讼或仲裁明确责任。

履约保函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履约担保方式之一,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不交履约保函的处理需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分主体和场景采取对应措施。

合同相对方的核心处理步骤:首先,履约保函的提交义务通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等额履约保函”。若一方未按时提交,合同相对方应及时履行催告义务并保留书面证据,例如发送加盖公章的催告函,明确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如5-10个工作日)补交,并说明逾期未交的法律后果。实务中,催告是后续追责的重要前置程序,可证明已给予违约方补正机会。

其次,协商替代担保方案是常见处理方式。若违约方因客观原因(如银行授信问题)无法提交保函,双方可协商变更担保形式,例如提供保证金、第三方保证或抵押物等。需注意,替代担保的效力需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替代方案的担保范围、期限及责任,避免后续争议。

若催告后仍未履行或协商无果,合同相对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条款,如“逾期未交保函的,每日按合同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若无约定,可主张赔偿实际损失,包括为保障履约而采取的替代措施成本(如另行寻求担保的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损失赔偿需以实际发生且可举证为前提,需保留相关支出凭证。

在严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时,合同相对方可行使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商未提交履约保函可能导致发包方无法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需通过书面通知送达,并明确解除事由和依据。

违约方的应对策略:违约方应在收到催告后积极与合同相对方沟通,说明无法提交保函的原因(如银行审批延误、企业信用问题等),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分期提交保函、提供其他担保等,以争取对方谅解。若确无履行能力,应主动协商减少损失,避免因拖延导致责任扩大。

法律途径的实务要点: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争议时,需重点关注举证责任。合同相对方需证明以下事实:合同约定了履约保函提交义务、违约方未按时提交、已履行催告义务、存在实际损失等;违约方可抗辩事由包括合同约定不明确、对方存在先履行义务未履行(如未支付预付款)、不可抗力等。法院或仲裁机构通常会结合合同条款、履约情况及过错程度综合判定责任,可能判决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实务中,处理不交履约保函问题的核心在于以合同约定为基础,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注重程序合规和证据留存。合同签订时应明确保函的提交时间、形式、金额及逾期责任,履行过程中及时固定催告、协商等书面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不交履约保函怎么处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148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