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会怎样处理

2025-10-01 20:59:48
0 浏览
推荐律师
余玉洁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通常按同居关系处理,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时,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主要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关系,以及属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方面,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够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双方的出资比例或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例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若能证明各自的出资份额,就按该份额分割;若无法证明,则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需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抚养权的归属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对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婚姻被撤销,在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同时,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解除时,双方在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应按共同债务处理,双方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方个人所负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在处理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相关问题时,要遵循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会怎样处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399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