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行为,若不处理会导致法律责任加重,包括驾驶证被吊销且禁驾期延长、被公安机关追逃并可能从重处罚、面临拘传或逮捕等强制措施,还会留下案底影响政审及信用,对个人和家庭造成长期负面影响。
醉驾并非普通交通违章,而是触犯《刑法》的刑事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需承担刑事责任。若抱有侥幸心理不去处理,后果会从行政、刑事、信用等多维度升级,具体如下:
一、行政责任:驾驶证吊销且禁驾期延长,后续无法合法驾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若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如出租车、货车),则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若不去处理,公安机关会通过公告等方式依法吊销驾驶证,且禁驾期不会因“未处理”而暂停计算,后续即使想重新考驾照,也需在禁驾期结束后重新通过全部考试,流程更复杂。
二、刑事责任:被列为在逃人员,面临追逃及从重处罚
醉驾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会依法对嫌疑人进行侦查。若嫌疑人拒不配合处理(如不到案接受讯问、拒绝签署法律文书等),公安机关会将其列为“在逃人员”,通过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追逃。一旦被抓获,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逃避侦查或审判”会被认定为从重处罚情节:原本可能适用缓刑的案件,可能改为实刑(处1-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被追逃期间的羁押时间(如抓获后的拘留)会计入刑期,导致实际服刑时间增加。此外,若因逃避处理导致案件拖延,还可能因“浪费司法资源”进一步加重处罚。
三、强制措施升级:面临拘传、取保候审甚至逮捕
醉驾案件中,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若嫌疑人不去处理,首先会被拘传——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即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拒不配合可能被使用约束性警械强制带离。若拘传后仍不配合,或有逃跑、毁灭证据等风险,公安机关会依法取保候审(需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如失联、不到案)会被没收保证金并转为逮捕;情节严重的,可直接依法逮捕,由看守所羁押至案件审理结束,人身自由将被严格限制。
四、信用及社会影响:留下案底影响政审,或被列入失信名单
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一旦被判刑会留下永久案底。案底会直接影响个人及直系亲属的政审:本人无法报考公务员、参军、入党,也不能从事律师、教师、法官等需要“无犯罪记录”的职业;子女在考公、参军、入党时,政审环节会因直系亲属有犯罪记录而受限。若案件中涉及罚金(危险驾驶罪均需并处罚金),拒不缴纳且不去处理,法院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无法贷款、购房、乘坐高铁/飞机,甚至影响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此外,社会评价也会降低,多数企业(尤其是国企、事业单位)会对员工进行背景审查,有犯罪记录者可能被辞退或无法入职。
综上,醉驾后主动配合处理是唯一正确选择:及时到案、认罪认罚,可争取从轻处罚(如适用缓刑);若逃避处理,只会让法律后果从“行政处罚+短期刑责”升级为“长期禁驾+实刑+强制措施+信用破产”,对个人和家庭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